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二、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是“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丰富多采的活动。
三、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的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每学期必须召开两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的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再次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分析支部党员队伍状况,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的内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对会议议题的执行情况要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要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党支部汇报。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员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授课人主要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党龄较长的党员担任,也可由本支部党员分别准备专题,轮流上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党组织应在上党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党课和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三)思想汇报制度
思想汇报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求得组织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情况的重要途径。思想汇报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党员每年必须向党组织做一次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党员要求进步和对党组织的信任,党的组织要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循循善诱的给予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四)谈话制度
1、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到“五必谈”,即本单位党员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和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除“五必谈”外,党组织还要定期同党员谈话,了解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一般每年和党员普遍谈话一次。
四、组织生活的记录和汇报
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有较详细的书面记载。党总支要建立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的活动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本应每年更换并长期保存。
1、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便于检查和监督。
2、每次会议、活动要记录时间、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和主要内容。
3、记录要及时,详略要得当,字迹要清楚,由专人保管和记录,所记内容应按项目要求,不得混记栏目。
4、党总支要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每半年作一次检查,形成考查意见,作为考核评估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内容之一。
5、党总支在每年年终工作总结时,向党委汇报组织生活情况及党员思想、组织状况。
五、具体要求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教育。要使党员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认识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尤其要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员如确有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党组织请假。
3、注重效果。支部委员会对党的组织生活会内容事先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督促检查。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党总支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开好组织生活会的经验,帮助党支部和党小组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