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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8级金融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培养方案改革的指示与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科研及学生培养等实际情况,制定2018级金融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分流对象和时间

我院2018级按照金融学类招生的学生,在完成大一学年的基础课程学习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分流方向有金融学专业、金融科技实验班(属金融学专业)和金融工程专业,大二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二、名额设置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结合2018级我院在校生人数,对两个专业方向分流设置人数上限。金融学专业(含“金融科技实验班”)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190人(包括通过转专业程序转入的学生),其中实验班人数不超过50人;金融工程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80人(包括通过转专业程序转入的学生)。

三、具体分流方案

(一)对于我院按金融学类招生的学生如第一学年修读高等数学,则只能选择分流到金融学专业(或金融科技实验班)。通过转专业程序转入我院的学生如第一学年修读微积分,则只能选择分流到金融学专业(或金融科技实验班)。

(二)每名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兴趣填写2-3个志愿专业方向,当某一个专业方向的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设定的上限人数时,则按照成绩进行排序,依次进入该专业,直至达到该专业的最高接收人数。未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的同学,再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方向进行成绩排序分流,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学生分流至相应专业方向。

(三)成绩排序采取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范围为首次考试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进行排序。如成绩排序的学分加权平均分相同,则参照第一学年数学课程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择高录取,如再相同,则参照第一学年英语课程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择高录取。

                                金融学院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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