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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金融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5  [浏览次数]:

各位学员: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具体工作安排以研究生院2023年9月的工作通知为准。

一、答辩资格审核:

1、学院需要在预答辩前完成答辩资格材料初审,请申请参加2023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的同学9月5日前将初审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见答辩文件包),初审材料如下: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前置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两门考试成绩)、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人意见书(须两名推荐人,共两份)、申硕须知、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以上材料为硕士期间档案,请确保复印件清晰,原件签字处为手写签字)。

2、参加2023年论文答辩的同学原则上应是2023年初提交报名申请,如因特殊情况未报名,请务必于7月20日前填写以下网址报名https://www.wjx.cn/vj/mtrWOcl.aspx,申请参加2023年度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答辩。逾期未申请,不再安排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

3、根据我校《申硕须知》,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六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全部环节。申硕时间临近有效期的同学请注意:如2018年参加资格审核的同学,必须参加2023年9月组织的论文预答辩11月前完成论文答辩的所有环节。否则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失去申硕资格。

二、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阅:

1、通过答辩资格审核和预答辩的同学,方可参加进入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小于等于15%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15%但小于30%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在15-30%之间者,视为未通过检测;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等于30%(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

学位论文未通过检测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4个月后可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申请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评阅。如果本次检测仍未通过,则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做结业处理。

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均须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论文评阅人为 3人,其中至少要有 1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二位专家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方视为通过论文评阅。

未通过论文评阅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至少4个月后方可申请复评。如果此次评阅仍未通过,则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对本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时间拟安排在9月24日,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一般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具体答辩时间预答辩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请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8月21前将已完成的论文电子版(word版,论文统一命名为“申硕编码_姓名_论文题目_金融学院_同等学力”),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凭证(微信或邮件回复截图)一起发送至邮箱jrxyzzy@cufe.edu.cn

2、9月5前请上报附件1《答辩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rxyzzy@cufe.edu.cn

3、9月5日前提交所有答辩资格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时,发给本人的表格,需交原件,如丢失,请在附件1中注明,学院汇总名单后,跟学校申请统一下载电子版发学生,学生本人签字后交回)。

③前置学历证复书印件。

④前置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见附材答辩材料包,一式两份,所有栏目请按要求填写,不少于十门课程,可粘贴电子版照片)。

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科目英语和经济学综合成绩查询结果。(自行下载,无法直接打印页面可截屏打印,要带有网站相关图标的截图,且成绩清晰可见)。

⑦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本人及导师需要手写签字)(见材料包)

⑧推荐人意见书((须两名推荐人,导师可填写一份,另一份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推荐人或校外导师填写。高级职称包括: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经济领域教授、副教授、研究员或副研究员。须另附高级职称的复印件)(见材料包)

⑧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是指已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出版的一篇(部、项)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多允许两位同学合发一篇文章,第三作者不被承认发表资格)。

⑨申硕须知(一份,本人签字不用写时间)

⑩照片2张(2寸蓝底证件照带背胶,学位证上用,最好与国考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一致。照片应为蓝底证件照,去掉白边。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用信封装好,写上姓名及联系电话。本照片将作为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将以上申硕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请不要在材料上标注任何数字),纸质版统一报送学院或邮寄至学院。报送地址或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5层511-512,安老师收,电话13521161275。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再安排本学期的论文答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等学力人员认真细致阅读本通知,并在确保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之后,再向学院提交申硕申请表和相关申硕材料。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院咨询。

2、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安排以研究生院最终通知为准,研究生院的通知预计于9月份发布。

3、为确保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请各位同学务必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严格执行。以免因材料缺失,错过本年度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工作预计在11月初全部完成。

4、按照学校规定,学校将对参加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把好论文的质量关。

5、2022年已提交申请,但未完成申硕且符合本年度申硕条件的同学,须按照本年度的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表格。

 

 

 

金融学院在职研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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