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年度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保2021年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
1、学院将于于9月22日前完成答辩资格材料初审,请申请参加2021年度论文答辩的同学根据自己前期提交材料的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于9月22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rxyzzy@cufe.edu.cn。初审材料如下: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前置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两门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人意见书(须两名推荐人)。以上材料如2021年9月1日前未全部提交,务必于10月10日前交齐(纸质版)。
二、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阅:
1、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同学,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小于等于15%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15%但小于30%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在15-30%之间者,视为未通过检测;总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等于30%(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
学位论文未通过检测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4个月后可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申请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评阅。如果本次检测仍未通过,则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做结业处理。
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均须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论文评阅人为 3人,其中至少要有 1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二位专家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方视为通过论文评阅。
未通过论文评阅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至少4个月后方可申请复评。如果此次评阅仍未通过,则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对本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采取腾讯会议线上方式进行,时间定于9月26日,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仍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正式答辩时间暂定于10月31日,请答辩同学提前做好安排。
四、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2日前请上报附件1《答辩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rxyzzy@cufe.edu.cn。逾期未提交,将不再安排2021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答辩资格审核:
10月10日前提交所有答辩资格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下方标注自己的联系方式及邮箱)。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时,发给本人的表格,需交原件,如丢失,学院汇总名单后,跟学校申请统一下载电子版发学生,学生本人签字后交回)。
3、前置学历证复书印件。
4、前置学位证书复印件。
5、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见附材答辩材料包,一式两份,所有栏目都要填写,可粘贴电子版照片)。
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科目英语和经济学综合成绩查询结果。(自行下载,两门课程分别打印,无法直接打印页面可截屏打印,但须保证成绩清晰可见)。
7、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
8、开题报告。(2020年之后参加开题的同学无须提交)
9、推荐人意见书((须两名推荐人,导师可填写一份,另一份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推荐人或校外导师填写。高级职称包括: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经济领域教授、副教授、研究员或副研究员。须另附高级职称的复印件)(见材料包)
10、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见材料包)
11、照片2张(2寸,尽量与国考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一致。照片应为蓝底证件照,去掉白边。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用信封装好,写上姓名及联系电话。本照片将作为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10月10日前,将以上答辩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纸质版统一报送学院或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5层511-512,安老师收,电话13521161275。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再安排本学期的论文答辩。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请各位同学务必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严格执行。以免因材料缺失,错过本年度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