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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9级金融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0]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结构布局、优势教学资源分布及学生大类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分流方案,具体如下:

一、分流对象和时间

我院2019级按照金融学类招生的学生以及通过转专业转入我院金融学类的2019级学生,在完成大一学年前两个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分流方向有金融学专业、金融工程专业和金融科技专业,大二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二、名额设置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接收能力,对三个专业方向分流设置人数上限。其中,金融学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140人;金融工程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80人;金融科技专业拟接收人数不超过50人。

三、具体分流方案

(一)大一学年前两个学期数学类课程修读微积分的学生,只能选择分流到金融学专业。

(二)每名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兴趣填写2-3个志愿专业方向,当某一个专业方向的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设定的上限人数时,按照成绩进行排序,依次进入该专业,直至达到该专业的最高接收人数。未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的同学,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方向进行成绩排序分流,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学生分流至相应专业方向。

(三)成绩排序取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范围为首次考试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进行排序。如学分加权平均分相同,则参照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数学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择高录取,如再相同,则参照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英语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择高录取。

金融学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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