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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10-19  [浏览次数]:

一、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科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是国家首批(2010年)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金融硕士)项目培养单位。专业代码:025100。

我校金融学院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组建于1951年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院紧紧围绕着国家经济金融社会的发展和需求,致力于金融学二级学科建设,现设有金融学系、应用金融系、金融工程系、国际金融系、金融科技系五个教学单位和金融专硕教学研究与案例中心、金融课程现代化教学创新中心两个教学研究中心,以及证券期货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民泰金融研究所、中国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丝路金融研究中心与亚投行研究中心(教育部备案)等研究机构。

金融学是我校最早建立,也是学科规模和社会影响最大的学科点之一,曾在2002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被评定为国家重点学科。作为我校金融学科的主要建设单位,金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3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8人,讲师2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21人,行政教辅人员19人。学院拥有一批具有突出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2人、全国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9人、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3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11人。学院还聘请了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oseph Stiglitz、John Williamson、Barry Eichengreen、Wing Thye Woo在内的多位国际著名经济学家担任名誉教授和讲座教授,以及吴晓灵、戴相龙、吴念鲁、李扬、谢平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荣誉教授、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院拥有一支以金融学系为主体的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长期以来,金融学院一直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使命,取得了大量优秀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为国家培养金融人才、服务国家金融发展事业贡献了重要力量。在教学方面,先后两次获得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资源共享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在科研方面,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的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委托项目等数十项,在国内外发表高水平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百余部;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政策咨询、企业经营决策以及专业培训,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金融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化建设和发展。近年来,学院已与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蒂尔堡大学、杜伦大学、伯明翰大学、莫纳什大学、亚洲开发银行学院、德国发展研究院等国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

(二)培养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是2010年教育部批准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首批院校之一。该专业致力于培养掌握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等基本原理,深入掌握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实际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洞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广阔的国际视野,能够胜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金融管理及实际操作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该专业设有银行管理、量化投资与证券管理、公司金融与金融工程、国际金融组织管理、金融科技五个培养方向。

(三)培养特色

目前,学院通过夏令营选拔、全国统考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机制,有效保证了生源质量。在培养机制方面,学院紧密联系市场对金融人才的需求,不断探索、改进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培养方向上,既有成熟的金融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银行管理、公司金融、金融工程等专业方向,又有量化投资、金融科技等与市场前沿紧密结合的新兴研究方向。多样性的培养方向与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全方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在培养过程中,学院注重挖掘学生兴趣及专长,将全新的育人理念融入各培养环节,通过引入双导师制度、打造双师型导师团队、构建以案例教学为主的课程体系,结合行业研究、案例研讨、素质拓展、实习实践等多种方式,全面培养金融行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四)就业情况

六年来,金融硕士共计毕业548人,就业率达100%。其中签约工行、农行等国有大银行总行、直属机构和分行共196人,占比35.8%;签约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共62人,占比11.3%;签约中国移动、中粮集团等国有企业财务与金融部门共106,占比19.1%,考取财政部、银监会、税务总局等公务员37人,占比6.7%,签约证券、基金、信托、保险、资产管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共147人,占比26.8%。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9年我校拟招收金融硕士122名(含75名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人数单列。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

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金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形式为脱产。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费为4.8万/年。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金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现场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

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2019年金融硕士业务课一调整为“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为“导师组”的专业,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规定为学生安排相应指导教师。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简章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由于我校招生规模不断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9年录取的部分研究生预计在沙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金融学院主页(http://sf.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金融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9313 电子邮箱:cufelzb@163.com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915室,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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