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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金融学院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1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院发展战略,鼓励学院专职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增强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活力,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现启动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1、 鼓励创新:围绕当前国内外金融经济领域的重大问题,申请者可根据研究兴趣选题申报;

2、力求精品:成果不求大,但求新、求深、求独创;

3、重在培育:培育年轻学者;培育重大问题预研项目;

4、支持基础理论研究、交叉领域研究、新兴领域研究。

二、立项计划

学院年度科研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一般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1、 重点项目,资助金融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以及金融领域的重大应用对策研究,原则上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分10万和20万两档,其中20万额度重点项目的立项数不超过1项。

2、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优先考虑预研项目,即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提供前期研究经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5万和5万两档,其中5万额度的立项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院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

2、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重点项目应以课题组形式申请,由申请人担任负责人。课题组应具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参与人员应主要以学院教师为主。

4、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资助的同名在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有上期未结项者,本期不得申报。

(二)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职称。

2、 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补充说明

1、每位教师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如作为项目参与人,每位教师一般不参与超过两项。

2、结项成果必须与申请书选题相关,学院将针对成果组织结项评审。

3、结项成果必须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唯一标注“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资助”。

四、立项程序

学院年度科研项目的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项目申报者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5年度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评审表(附件3)一式五份。申请书交申报者所在系签署意见并签字后于9月30日前统一送交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并将申请书和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iangnacufe@126.com

项目评审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开展。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收到项目申请书后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联系人:蒋娜,电话:62288509, 主教905

金融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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