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资助试行办法》和《金融学院关于院级教学教育改革项目的补充说明》,现开展2014年度院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2014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
二、结项验收
1、结项验收要求
学院教改项目的结项需严格根据立项书中列示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要求来执行。为更好地表明成果的实际可操作性,项目申请结项时,除立项书中列示的相关成果外,项目负责人应附1份完成的教改成果可(或已经)付诸实践应用的说明材料。
具体结项要求请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金融学院关于院级教学教育改革项目的补充说明》为准。
2、请项目课题负责人于12月15日前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年度教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和发表成果原件交至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jiangnacufe@126.com。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准予结项。
3、有特殊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项,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半年,无正当理由逾期半年不能结项的,学院将做出撤项处理,并通知项目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15日提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年度教改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交至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蒋娜 联系电话:62288509
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