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安排
|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参加考生 |
备注 |
| 专业基础课笔试 |
拟定12月7日(具体以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 |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进行 |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 |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通知参加。 |
| 现场人证比对和材料审核 |
12月10日上午9:30-11:30 |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3号学院楼220教室 |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 |
具体要求和材料清单见第二条 |
| 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面试与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
12月10日(周三)13:30开始 |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沙河校区3号学院楼217/218面试,220候考 |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 |
请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进行身份核验。综合能力面试由2分钟中文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与考生问答等环节组成,测试时长25分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面试以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考生回答时间限2分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由随机抽题并回答等环节组成,测试时长5分钟。 |
| 专业课笔试 |
12月11日(周四)上午8:30-11:30 |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沙河校区主教106 |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 |
请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进行考生身份核验。 |
二、现场人证比对和材料审核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指定时间和地点完成人证比对和材料审核(现场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复印件):
1.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期刊、著作、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或结项证明等;
4.外语水平证明:符合免考要求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参加中央财经大学当前招生年度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专家推荐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获奖证书。
三、计分与录取原则
(一)计分原则
资格评定、外国语笔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0.2+专业课笔试成绩*0.2+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4+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0.06。
(二)录取原则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统一录取。
不予录取原则:
1.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非免考考生外国语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统一划定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3.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统一划定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4.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不予录取情况:
1.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学院网站和咨询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http://sf.cufe.edu.cn
2.接受考试咨询邮箱:boshi_cufejr@cufe.edu.cn
3.学院考试咨询电话:010-61776040
六、线下复试考核地点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沙河段1号
温馨提示:
请参加线下考核的考生务必乘坐可准点到达的交通工具赴考。
为确保正常入校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用于进校系统的识别)。
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考场规则》(后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