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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次数]:

为确保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保证考生生命安全健康,切实保障招考质量,学院专门成立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基础、科研潜质、研究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4.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怠。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项目

时间

地点

参加考生

备注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5月13日(周四)下午14:00-17:00

中关村资本大厦511-12室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

携带材料见下。

专业基础课笔试

5月13日(周四)晚上19:20-21:20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

非定向就业考生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

专业课笔试

5月16日(周日)

上午8:30-10:00

中财大厦三层报告厅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

科研基础和潜质面试与英语听说测试

5月16日(周日)

上午10:15-17:00

中财大厦二层案例教室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

科研基础和潜质面试由2分钟中文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并回答、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等环节组成,测试时长25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由随机抽题并回答、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等环节组成,测试时长5分钟。

*注:请考生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者(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可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第二批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见附件)和专家推荐信(两份)

4.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5.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6.科研情况一览表

7.外语免试考生携带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定向就业(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证明。

三、招生名额

普通计划非定向考生招生名额共8人,其中金融学专业5人,金融工程专业1人,金融科技专业2人。普通计划定向就业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招生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

四、计分与录取原则

(一)计分原则

外语和资格评定阶段得分不计入总成绩。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200分;科研基础和潜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

总成绩=(基础课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科研基础和潜质面试成绩*9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0.6

(二)录取原则

1.在各招生计划内,报考同一专业的普通计划非定向考生在专业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如进入复试,按学校的招生名额单独排序录取。

2.专业基础课或者专业课笔试成绩任何一门低于最低划线分数,不予录取。

3.科研基础和潜质面试成绩或者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考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6.考生须按照我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学院对外联系和咨询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http://sf.cufe.edu.cn

2.接受考试咨询邮箱:boshi_cufejr@163.com

3.学院考试咨询电话:010-83030764\010-61776290

 

附件:第二批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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