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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意、黄昌利】资本市场开放与跨境风险传染防控——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

由我院方意教授和2020级硕士生邵稚权、黄昌利副教授合作撰写的论文《资本市场开放与跨境风险传染防控——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发表于《国际金融研究》2021年第9期。

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确保我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应对风险的跨境传导成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理论上,资本市场开放以后,金融风险会通过资金跨境流动机制、共同风险敞口机制、投资者资产配置调整机制及投资者情绪机制进行跨境传导。因此,在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的同时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防范跨境风险传染引发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本文以沪股通为研究对象,运用事件分析法量化得出外资大幅流出A股时期股市波动风险的跨境传导路径,为金融风险防控政策切入时点提供参考。

本文研究发现,在资本市场开放的背景下,股市波动风险的跨境传染路径具有如下规律:首先,沪股通资金大幅流出事件发生会加剧港股的跨境风险传染作用,并使沪市行业风险上升。根据交易特点,北向资金可分为交易型资金和配置型资金。交易型资金主要源于对冲基金和量化基金的高频交易,多数托管于外资投行席位。配置型资金具有长期持有的偏好,多数托管于外资银行席位。交易型资金的频繁变动是跨境风险传染的主要成因,而配置型资金持股比例较低的行业更容易受交易型资金频繁变动影响。其次,工业和材料等第二产业受跨境风险传染的影响程度高于信息、电信和金融等第三产业。最后,港股向沪市扩散风险后,风险会进一步在沪市行业间传导。由于沪市信息与电信行业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共振关系,沪市内部的风险放大作用使得二者具有较高脆弱性。

在资本市场开放过程中,应结合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逐步建立前瞻性风险防范机制。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一是风险判断有针对性,锁定“易感者”。沪股通资金大幅流出以后,第二产业受跨境风险传染的影响程度高于第三产业。重大冲击事件引发发生外资大幅流出后,要密切关注第二产业股票的风险变动。二是考虑风险轻重缓急,关注“敏感者”。在资本市场开放过程中,若发生外资大幅流出事件,应及时关注配置型资金持股比例较低的行业。三是防范内部风险扩散,隔离“传染源”。要关注信息和电信等第三产业行业内部的互补共振关系。A股行业风险升高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弱风险外溢作用,防止风险在交叉传染过程中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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