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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偎立】论农业生产托管与土地流转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吴偎立副教授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平新乔教授、郑梦圆博士的合作论文《论农业生产托管与土地流转》发表在《经济科学》2022年第6期,论文概要如下:

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是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两条实现路径, 本文考察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农业生产托管能否替代土地流转,在土地经营权分布不变的前提下,完全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效果?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两条路径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什么?是相互促进还是有所冲突?农业生产托管的出现对土地流转的进程有何影响?对农业生产托管的财政补贴对于托管组织的持续经营是否必需?财政补贴如何影响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托管之间的互动关系?

本文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来分析农业生产托管和土地流转两种模式下土地经营者的资本投入行为的差异。模型中包含了三种决策主体:农户、家庭农场和农业托管服务组织。通过设定生产函数、产出型资本投入和效率型资本投入、劳动力成本等变量,分析了各类主体的最优决策,并讨论了农业生产托管与土地流转的区别、互动关系以及财政补贴的影响。

本文研究发现:1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经营权和生产过程的集中,促进产出型和效率型资本投入,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而农业生产托管仅能实现生产过程集中,难以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因此无法替代土地流转。2农业生产托管的出现降低了家庭农场相对于农户的比较优势,对土地流转有抑制作用。3对农业生产托管的财政补贴提高了农户接受托管的意愿,降低了土地抛荒概率,但差异化补贴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经营压力增大,延缓土地流转进程。

文章通过对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的深入分析,为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农业现代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撰稿:吴偎立

审核:彭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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