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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实行各级党组织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制。 一、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党总支对党的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
发表时间:2004年02月21日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办法
《党总支工作手册》和《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有较详细的书面记载。 1.党总支的活动要记录在《党总支工作手册》中;党支部的活动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便于检查和监督。 2.记录本应每年更换并长期保存。 3.每次会议、活动要记录时间、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
发表时间:2003年11月03日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 <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规定所称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
发表时间:2003年11月03日

金融学院二级党校人员构成情况
校长:贺 培 副校长:葛仁霞 教务长:魏建华 主要工作人员: 毛 静 王 颖 张晓涛等 聘任教师:王佩真 潘金生 吴慎之 史建平 李宪铎等 外聘教师: 李保仁 巴 图等 金融学院 2003年11月3日
发表时间:2003年11月03日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的规定
为了保证党员的发展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新党员的质量,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成为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定培养联系人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指定一至二名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较好的正式党员,做为他们的培养联系人。 (二)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
发表时间:2003年11月03日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为了加强我院的学生工作,保证本院的学生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金融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院学生工作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二、监督学生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指导本院学生党支部的工作。 四、指导本院团总支开展健康有序的思想工作和学生活动。 五、对本院学生的违纪现象做出决定并上报学校。 六、指导本院学生的毕业分配工作。 七、对本院有关学生的各项评优
发表时间:200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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