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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实行各级党组织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4-02-21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制。

一、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党总支对党的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总支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党总支是行政单位的政治核心,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2、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党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书记、副书记应参加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并支持、协助行政负责人贯彻落实行政办公会议的决定。

3、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培训、学期工作计划、人事调配、遴选出国人员及奖金分配办法等。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6、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对党的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党支部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教工党支部的工作应切实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优秀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为人师表的教育,使党员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教师,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6、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应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把学生党员在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当作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进行系统教育外,宜多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对话式的方法;通过定期的组织生活,参加社会调查、参观访问、公益劳动等活动,教育党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视现实问题。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上级党组织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如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不办理,或对本单位违法、违纪不报不查的,要追究本单位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追究本单位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金融学院党总支

200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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