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责是人之天职,贯穿人的一生。一个人步入人生旅途、成为各种社会角色,必须尽到相应的社会责任:是父母就应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是儿女就应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是工人农民就应尽到搞好生产的责任,是军人就应尽到保家卫国的责任,是党员干部就应尽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履职尽责,需要情感与理性的交融、认知与行动的合一。具体来说,就是把知责之心、担责之能、履责之行有机统一起来。
知责之心是尽责的前提。知责,即明确责任的内涵和要求。知责之心体现为一种追求,包含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明确的奋斗目标;体现为一种境界,需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体现为一种动力,激励人们忠于职守、默默耕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不思进取、浑浑噩噩,工作上投机取巧,生活上贪图享乐,作风上官僚主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一颗强烈的知责之心,心中想的不是职责使命,而是个人的名利得失。这种只想从工作岗位上捞取好处而不想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人,是无法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和使命的。
担责之能是尽责的关键。履行一定的责任,离不开相应的能力和本领。古语说,“本领若是,事事发出来皆是;本领若不是,事事皆不是也。”有了能力和本领,事业才有支撑、尽责才有依靠、成事才有保证,才能更好地为党工作、为人民谋福祉。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们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前所未有,这对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力源自何处?一是源自学习。从书本中学治国的新知识,从群众中学理政的新智慧,从国外“他山之石”中学发展的新借鉴。二是源自思考。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只有敢于思、勤于思、善于思、深入思,才能不断提高应对能力。三是源自实践。实践出真知、历练长才干,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赋予我们的智慧。只有深入实践、善于实践,在前瞻时代潮流中树立指导发展的新理念,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趟出领导发展的新路子,在领悟事物本质联系中把握推动发展的新规律,才能具备符合时代要求和工作需要的能力和本领。
履责之行是尽责的保证。我国古代哲人有言: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这说明,尽责是通过行动和干事得到落实的。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恪尽兴党之责,必须常怀忧党之心,但不能只有“忧”而没有“行”,更不能言“忧”而行“乐”。坐而论“忧”,不如行而履责。有履责之行,就需要把关注党的前途命运、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落实到做好本职工作上,自觉将个人的理想与价值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联系起来,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统一起来,以坚强的党性原则、高尚的人格力量、扎实的苦干精神、一流的工作业绩,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时代责任,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实现党的执政使命,永不辜负人民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