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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教务处及本科生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的要求,金融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和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4点,召开毕业论文说明会(主教306教室)。

2. 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进行开题报告。2015年1月15日将开题报告(纸制)交给指导老师。

3. 2015年2月26日- 4月8日,按学校要求进行毕业实习。

4. 2015年4月1日前,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和中期检查表。

5. 2015年4月24日,为论文交稿截止日期;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终稿和毕业实习报告,并将论文终稿和毕业实习报告的电子版发送给学委。

6. 2015年5月11日之前,进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未通过者无法参加论文答辩。

7. 2015年5月15日-24日,进行论文答辩工作。

8. 2015年5月27日前,指导教师需将学生论文材料(含成绩)及毕业实习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9. 2015年5月30日前,学院将整理论文和实习材料进行装订。

10. 2015年5月底,各班派出4名同学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传送论文材料工作(网上进行),并分文别类将论文和实习报告装进档案盒、登记编号,报送学校档案室备案,请各班提前安排时间予以配合。

二、论文写作及格式要求

1.指导教师与学生根据上述时间要求,商定论文指导的相关安排。

2.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及要求下,认真完成论文写作。

3.论文字数为8000字左右,使用A4打印纸,每位学生交论文终稿三份及电子文本一份。

4.论文终稿应包括:封面、扉页、开题报告、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附录(附加材料或数据)等内容。

5.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要求需按照教务处的规定执行。具体文档可在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本科毕业论文资料”中下载。

三、论文成绩评定方式与标准

1.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写作过程和态度;论文书面成绩;论文答辩成绩。

2.论文答辩由各系组织安排,采取交叉答辩形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毕业论文成绩必须达到“中”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3.论文答辩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填写规定的论文成绩评定表格,由各系主任签字后上交学院。提交时须包括:论文终稿、开题报告、指导过程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推荐答辩意见书、答辩记录表。

4. 学校将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1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10%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20%学位论文修改后,文字复制百分比仍≧10%的,为不合格论文。不合格的论文(设计),将取消学士学位的授予资格。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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