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题:碳信息披露与企业经营风险——基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视角
二、 汇报人:焦林涵 2022级金融学博士研究生
三、 时间地点:2024年5月13日晚上19:30,沙河校区学院楼三号楼125
四、 报告简介:全球气候变暖对社会经济和金融系统的影响逐渐受到广泛关注。气候变化冲击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其对我国金融与投资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气候风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因素。在金融强国战略下探讨气候风险问题成为广大学者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广泛更深入地讨论这一议题,由国际能源转型学会(ISETS)能源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双法”研究会气候金融研究分会共同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承办,该论坛将围绕气候风险与金融强国相关议题展开讨论。我院博士研究生焦林涵与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辉合作的论文《碳信息披露与企业经营风险——基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视角》经过评审应邀参会。焦林涵同学将在校内就该参会论文做出学术报告。
五、 报告摘要:企业积极释放环境履责信息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是企业应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在互联网传媒的影响下,公众和媒体的外部非正式环境规制已成为外部监督的新途径和企业进行ESG风险管理的新动力。本文采用文本向量化的方法,对2007年-2022年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ESG报告所披露的碳信息加以度量,构建了企业碳信息披露程度指标,在非正式环境规制下研究其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积极的碳信息披露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外部的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化了该效应。以企业是否进行碳信息披露作为准自然实验缓解内生性偏误后,结果依然稳健;(2)机制检验显示,碳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声誉以及提升企业长期财务绩效,有效管理了碳风险,从而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水平;(3)进一步分析表明,非正式环境规制内部存在互补效应,即不同的治理机制之间存在协调与相互补充,从而加强了彼此的作用效果。异质性分析发现,非国有企业以及非重污染型企业在碳信息披露对企业经营风险降低方面表现得更为显著。本文为有效进行ESG信息披露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从而为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依据。
撰稿:焦林涵
初审:位锦
终审: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