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结构布局、优势教学资源分布及学生大类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分流方案,具体如下:
一、分流对象和时间
我院2021级按照金融学类招生的学生以及通过转专业转入我院金融学类的2021级学生,在完成大一学年前两个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分流方向为金融学、金融工程和金融科技三个专业,大二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二、名额设置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接收能力,对三个专业方向分流设置人数上限。其中,金融学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120人,金融工程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90人,金融科技专业拟接收人数不超过40人。
三、具体分流方案
(一)每名学生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兴趣填写3个专业方向志愿,当某一个专业方向的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设定的上限人数时,按照成绩进行排序,依次进入该专业,直至达到该专业的最高接收人数。未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的同学,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方向以成绩排序进行分流,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学生分流至相应专业方向。
(二)学生成绩取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以学生完成志愿填报后由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范围为首次考试的以百分制记分的必修课、选修课和限选课成绩)进行排序。如学分加权平均分相同,则参照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数学类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择高录取,如再相同,则参照第一学年前两个学期英语类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择高录取。
金融学院
2022年6月22日